2015年上半年江苏民政工作基本情况
2016-03-28 14:26:43
        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民政民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重点工作部署,创新举措,努力拼搏,各项工作均按时序扎实推进。

        一、妥善做好灾害应对工作。6月入汛以来,全省遭受了多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南京、无锡、常州、镇江、泰州等长江两岸地区的降雨强度多年罕见,部分地区受灾程度严重。上半年全省共发生自然灾害13次,造成13个设区市68个县(市、区)239.6万人受灾,7人死亡,9.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倒塌房屋800间,严重损坏房屋3345间,一般损坏房屋12.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7.9亿元。面对灾情,各级民政部门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等制度,协调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两个工作组,赴受灾严重的苏南5市,核查评估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和帮助相关地区做好应急救灾工作。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省安排救灾资金3303万元(其中省级1250万元),发放物资15.1万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完成了“东方之星”号沉船事件前方善后处置工作。

        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6月底,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56万张,约占全国各类养老床位总数的10%。上半年共培训养老护理员3500余名,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上半年全省新建了1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0个社区老人助餐点。全省普遍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着力推进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进行“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建设,824家农村敬老院完成了改造任务,剩余的312家今年年底前将改造完成。部分地区建立了散居五保老人关爱守望机制,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推广“互联网+”模式,积极打造为老便民公益服务平台。成功申报14家养老机构为2015年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初步开发了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争取下半年投入试运行。联合省发改委等12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被民政部转发全国。3家养老服务企业在证交所挂牌;4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在建或开业;一批养老服务连锁品牌和产业集聚试验区正在形成。

        三、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省级下达2015年城乡低保省级补助资金23.2亿元,指导督促各地于7月份全面提高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35元。39个涉农行政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一体化率全国领先。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大力推广“一门一窗一网” 基层全科政务受理的工作模式,并研究形成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规范》和《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统筹使用和管理城乡低保省补资金,巩固了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提高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加快推进“救急难”机制建设,目前,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5%,封顶线达到3.5万元以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困家庭的经济压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着手修订《江苏省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制定了《江苏省临时救助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临时救助省补资金的测算分配方式和使用管理规定。

        四、社会治理创新成果丰硕。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涌现出南京市秦淮区、无锡市等一大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省共有11个城区成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有114个单位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有85%的城市社区、75%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指导和推动南京市、徐州市实施了以街道“中心化、去经济化”、社区“去行政化”为核心的街居体制改革,为全面推进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探索了新路径。各地均出台了推行“政社互动”、社区“减负增效”的政策,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全省已有61.8%的乡镇(街道)开展了“政社互动”, 95%以上的社区不合理负担得到清理。大力扶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5.1%以上。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已全面落实,全省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4250个,占直接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同期登记社会组织数量的55.5%。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省级投入福彩公益金150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项目130个;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社会组织年检信息、日常活动等事项,将逐步通过全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五、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内涵更加丰富。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221.86万人发放了节日补助金。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发动基层组织和学校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数据库。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5万名困境未成年人动态信息已录入数据库或建立工作档案。各地通过建立未成年人社区救助保护点、招募社会志愿者、整合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方式,搭建困境未成年人舆情监测和家庭监护干预、成长教育等救助帮扶平台,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安排专项福彩公益金,加快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并力促儿童福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辐射有需要的困境儿童和家庭。大力推进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行业达标,积极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全国首家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发展我省慈善事业作出了全面规划,并做好第三届江苏慈善奖评选的准备工作。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紧紧围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和“双百双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发放,基本实现优抚信息系统部、省、市、县、乡镇五级联网。创新退役士兵安置举措,分批实施四类对象积分选岗、阳光安置,进一步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增加退役士兵满意度。在全国首推“拥军卡”,推动金融部门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分批次督查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后续跟踪问效;各市、县职能部门也以不同形式加强了对教育培训的督查监管。据统计,全省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参训率达82.7%,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品质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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