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如何界定?
2016-10-24 11:15:36
1)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
行业协会商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会员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本行政区域内,同一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社会团体,属于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范畴,不包括异地商会。这里的行业是指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
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发起人在同行业中要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影响力,入会者要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同业组织数量的百分之十或者同业经营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2) 科技类社会组织
科技类社会组织是指以促进科技发展和进步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科学技术知识传播与普及等业务的社会组织。
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科学领域,且已列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的理学、工学、农学或医学范围的社会组织,属于直接登记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范畴。
科技类社会组织成立时需提供主要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的主要贡献和能够体现科技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3)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指以特定公益为目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符合《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中慈善组织的要求,以慈善为唯一宗旨的,自愿、无偿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于直接登记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范畴。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应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活动,章程中务必承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公益慈善活动的受益人或者服务对象应当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