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促进制度衔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有哪些要求?
2016-10-24 11:26:45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特别是大病保障难题,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衔接配套,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慈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在制度的衔接配套,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我们作出以下制度安排:
一是突出强调医疗救助与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将临时救助对象中大重病患者纳入重点救助对象范围。
二是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首先全额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其次建立健全“一站式”结算平台,既减轻困难群众费用负担,又方便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再次,明确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基本医保机构经办事后救助结算,进一步加强救助与医保结算对接。
三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工作机制。首先落实国家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扶持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其次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力量参与创造便利条件。再次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提供多种形式慈善医疗服务,形成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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