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2016-10-24 11:30:3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入户抽查,对拟批准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准。
苏ICP备130578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