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就读学校或专业撤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复学?
2016-10-24 13:48:42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规定: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消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
苏ICP备1305785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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