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补助有什么规定?
2016-10-24 13:51:20
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每年75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4000元,生活费3500元。补助期限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2年。经费直接拨付到承训机构,学杂费由学校开支使用,生活补助费由承训学校根据省辖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的规定发放给退役士兵个人。第一年经费按招生人数预拨到承训学校,第二年经费由承训学校垫付,第三年根据培训结果进行结算。未取得“双证”和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培训资金如数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