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经费补助有什么规定?
2016-10-24 13:52:30
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含复学),凡符合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规定的,享受中央财政学费资助(由退役士兵个人通过就读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同时,按每人每年50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上述文件执行;退役一年以内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苏政发〔2013〕161号第一条第十款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所学学历层次一个学制期。
每年2月1日前,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的学历证书(应取得学位证书的还要持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复学的还应提供学校开据的复学证明)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