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多措并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
2016-09-09 14:31:13

        我国首部慈善法于今年3月16日通过并公布,并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半年来,江苏省民政厅积极主动承担部门主管职责,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在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学习培训、社会宣传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慈善法落到实处。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民政部在南通举办的全国培训会议结束后,侯学元厅长迅即指示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开创江苏慈善事业新局面。厅机关及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厅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了“七个一”的落实举措和完成期限及责任部门。6月,在全省民政系统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组织引导全体民政干部强化对慈善法的学习理解,加快推进慈善法在江苏落地生根。


理清部门工作职责
        慈善法赋予了民政部门25项职能,涵盖了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监督检查、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建立慈善信息发布平台、慈善信托备案等35项具体内容。省民政厅参照民政部的内部责任分工,结合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进驻服务大厅的实际,制定了厅处室落实慈善法职责分工文件,并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文件明确了9项重点工作和20项具体职责,每项职责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求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落到实处。


强化专题学习辅导                                   

        在全体厅领导及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地民政局局长参加民政部南通培训的基础上,省民政厅还专门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南京大学河仁社会慈善学院常务副院长陈友华教授进行慈善法专题辅导,全厅干部职工和部分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讲座。通过专家授课,全厅干部职工对慈善法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与创新之处、江苏公益事业的现状与趋势以及民政部门贯彻慈善法的思路举措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把握。全省各地也纷纷利用专家讲座、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形式和媒体在民政系统内外认真解读慈善法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注重扩大慈善法社会影响,提高社会认知度。

精心组织知识竞赛

        7月21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福彩杯”慈善法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13个设区市组织市、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和其他热心慈善事业人士参加慈善法知识竞赛,比赛包括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8月19日,全省13支代表队共65名队员在扬州进行了初赛,通过笔试和知识竞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9月4日,在国家首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之际,结合江苏省第三届慈善奖颁奖典礼在南京组织了慈善法电视知识竞赛决赛,产生了一、二、三等奖。通过竞赛的方式,既有力推动了各地深化慈善法学习,也有效检验了各地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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