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干部任免
2012-12-23 14:10:15
索引号: 014000802/2012-00036
分类: 信息公开目录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2年11月23日
名称: 2011年干部任免
2011年1月31日, 苏民党组〔2011〕2号
经厅党组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晏翠耀同志任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处长,免去其优抚局局长职务。
2011年2月21日, 苏民党组〔2011〕6号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组建2011-2012年度省委驻楚州区扶贫工作队和做好挂钩帮扶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13号)要求,经厅党组研究决定,选派颜晓迪同志参加2011-2012年度省委驻楚州区扶贫工作队。任命颜晓迪同志为社会救助处调研员。
2011年4月11日, 苏民党组〔2011〕15号
嘉秀娟等5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并报厅党组研究决定,现予正式任职:
嘉秀娟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处长;
仲锦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朱龙英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王龙佳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处长;
赵晓东同志任双拥工作处处长。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10年2月起。
2011年4月29日, 苏民党组〔2011〕22号
周恒新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斌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1年4月11日, 苏民党组〔2011〕17号
王龙佳同志兼任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免去汪生夫同志兼任的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11年5月31日, 苏民党组〔2011〕18号
田冬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副调研员,免去其区划地名处副处长职务。
2011年5月23日, 苏民党组〔2011〕25号
黄晓晔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伏巍同志任安置处副处长;
张成标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林辰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许波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叶青同志任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李广西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立美同志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2011年5月31日, 苏民党组〔2011〕28号
夏锦忠等10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并报厅党组研究决定,现予正式任职:
夏锦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信访办副主任,免去其救灾处副调研员职务;
黄建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谢玉和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军同志任安置处副处长;
徐中伶同志任救灾处副处长;
刘祁章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梦洁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沈琪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张燕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周诚同志任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10年4月起。
2011年8月4日, 苏民党组〔2011〕32号
窦雅丽同志任救灾处副调研员,免去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2011年8月28日, 苏民党组〔2011〕33号
谢玉和同志任优抚局副局长,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孙才洋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免去其救灾处副处长职务;
梦 洁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兼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职务。
2011年9月17日, 苏民党组〔2011〕36号
免去晏翠耀同志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处长职务。
2011年10月24日, 苏民党组〔2011〕42号
贾敬业同志任区划地名处调研员,免去其区划地名处处长职务。
2011年12月6日, 苏民党组〔2011〕47号
解建华同志任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副主任,兼任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副院长(副处级,主持工作);
免去金和生同志兼任的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2011年12月6日, 苏民党组〔2011〕48号
毛尚会等6名同志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并报厅党组研究决定,现予正式任职:
毛尚会同志任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主任;
朱钟斌同志任省民政信息中心主任;
符广州同志任省民政干部学校校长;
朱海军同志任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周玉杭同志任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主任;
张克刚同志任省伤残人康复中心主任助理。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10年7月起。
2011年12月26日, 苏民党组〔2011〕54号
2011年厅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7名,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薛秋林同志任救灾处(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
田阿荣同志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金虎同志任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章 程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主任科员;
严 磊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科员;
程媛媛同志任优抚局科员;
姜 芳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