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散葬烈士墓维修费和优抚事业单位维修费分配情况
2016-10-08 11:15:02
索引号: 014000802/2016-00158
分类: 信息公开目录 > 组配分类 > 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 厅优抚局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08日
名称: 2016年省级散葬烈士墓维修费和优抚事业单位维修费分配情况
主题词: 烈士墓维修费和优抚事业单位维修费
内容概述: 烈士墓维修费和优抚事业单位维修费

一、散葬烈士墓维修费(1500万元,采用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本补助资金和绩效考核补助资金。其中基本补助资金根据各地上年度修建县乡烈士陵园的总数占全省当年修建量的比例、所在市、县(市、区)财政上年投入经费量占全省上年总投入量比例和各地县乡烈士陵园的数量占全省县乡烈士陵园总数比例确定。绩效考核补助资金根据各地烈士陵园建设情况、褒扬功能发挥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规范管理情况确定。

分配权重:基本补助资金占省补资金的70%,绩效考核补助资金占省补资金的30%。

分配结果:见附件1.xls

二、优抚事业单位维修费(500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分配)

分配结果:见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