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做好201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03-24 11:26:22
索引号: 014000802/2016-00089
分类: 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 社会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24日
名称: 关于积极做好201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苏民人〔2016〕12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7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8日下午、19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报考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扎实做好本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组织工作。
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是考试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民政部门组织动员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2015年,全省总体考试情况较好,考试报名人数和通过人数较2014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通过率也有所上升,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尤其是苏中、苏北地区呈现追赶态势,发展趋势向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市、县(市、区)民政局重视不够,宣传发动面不广,报考人数偏少,个别地区出现负增长。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民政部门要贯彻《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组通〔2015〕92号)要求,将考试工作视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制订有效的鼓励支持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积极鼓励全省民政工作领域45岁以下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并做好司法、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青妇残等领域的宣传;密切与人事考试部门的协作,确保考生人数基本稳定,认真负责地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组织工作。省民政厅将采取适当形式,及时通报全省各市报考人数等情况。
二、加大宣传,加强组织
2016年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我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3日~4月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1日。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尽可能多的考生了解报考政策,并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保障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及时将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进展情况报送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并组织做好考生取得证书后的登记服务工作。
三、开展培训,强化保障
各地要主动作为,以考试为抓手,切实加大考前培训的组织力度;借鉴培训工作较好地区的经验做法,组织培训班次、选择优秀师资开展针对性培训,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报考人员认真参加考前培训,切实提高考试通过率。
开发设置社工岗位和兑现持证上岗人员的职级待遇,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并直接影响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可持续性。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民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事业单位中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同时加大城乡社区、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完善激励措施,不断增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吸引力。

联系人:秦  锐
电  话:025-83590462(兼传真)
E-mail:js_shgz@163.com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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