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02-02 16:23:53
索引号: 014000802/2016-00078
分类: 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 老龄事业
发布机构: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02日
名称: 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苏老龄办﹝2016﹞1号
各设区市老龄办,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老龄办:
现将《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全省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的作用,切实抓好 “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社会组织建设、“敬老文明号”创建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编制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总结和评估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围绕“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等编制出台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二、宣传贯彻《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要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强化积极老龄化思想,引导老年人依法保障合法权益,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三、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力度。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继续提档升级,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35%、10%。新建100个街道(乡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基本护理、精神关爱等日间托养服务。新建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中央厨房,为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提供配餐服务。适时召开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
四、进一步做好老龄宣传工作。继续发挥《老年周报》、“云媒体电视江苏老年”和江苏民政网老龄板块的宣传阵地作用,围绕尊老爱老敬老主题,利用全省老龄工作会议、敬老月、老年春晚等重大会议、活动,搞好宣传策划,实现老龄宣传工作常态化。加强老龄信息统计工作,发布《2015年江苏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五、做好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根据全国老龄委部署,继续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深化创建内容、细化创建措施,全面提升“敬老文明号”的影响力。做好第二届省级“敬老文明号”的申报、评选、表彰工作,以及全国“敬老文明号”的申报工作。
六、积极开展各项敬老爱老活动。深入开展全国第七个敬老月、江苏省第二十九个敬老日活动,通过老年产业博览会、老年文艺汇演、老年维权优待、为老志愿服务、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爱老、敬老、养老、助老氛围,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七、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加强安康关爱行动的宣传,规范操作行为和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加大老年健康管理服务。继续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覆盖面,2016年全省参保率力争达到40%。
八、加强老年社会组织建设。规范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适时召开全省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推进会,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九、积极推进老年精神关爱。继续落实《关于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创优“温暖空巢”、“心灵茶吧”、“舞动夕阳”、“校园争辉”等老年精神关爱项目,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等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
十、推广使用老龄工作信息系统。根据《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江苏省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的要求,加强老龄工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做好全省老龄工作的基础数据采集和历史数据归集导入工作,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老龄工作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取得实效。
十一、加强政策理论调研和培训工作。加大老龄工作调研力度,加强与老龄科研基地、现代民政研究院的合作,重点围绕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运营、管理等等课题进行调研。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举办老龄工作干部业务培训班。

苏ICP备130578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