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802/2018-00041
分类:信息公开目录>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2018-04-04
名称: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总结
2017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改革创新添活力,尽心尽力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交出了一份值得点赞的成绩单。
一、全面完成了富民增收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聚焦富民,强化工作举措,有力兜住了民生保障网底。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47元、611元,均位列全国各省区(不含直辖市)第二位,较去年同期增长5.9%和9.6%。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到410元/月,完成省定年度脱贫最低标准400元/月的目标任务。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为1.06: 1,完成1.09:1的年度目标任务,比值全国各省份最低,其中52%的涉农县(市、区)已经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强化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衔接,建立了从临时救助到医疗救助的转介机制,将建档立卡低收入扶贫人口、低收入对象中大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困难群众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医保补偿规定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城乡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尤其是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取得重大突破,省级核对平台与银行、证券机构实现数据对接。全面完成盐城“6•23”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射阳县4个集中安置点共334套安置房,阜宁县16个集中安置点共5528套安置房,全部建成并交付受灾群众。全省共向230万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向41万困难的高龄、失独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向14万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牵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消除无人监护现象,基本解决无户口、辍学等问题。全省已向60万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向40万多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人大颁布《江苏省慈善条例》,为省级层面首部落实慈善法的地方性慈善法规。
二、进一步提升了养老等民政公共服务能力。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在优化审批流程、支持连锁经营、完善优惠扶持政策、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都有很多政策突破。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3.7万张,床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0.1%。全省新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014个,总数分别达到239个、6088个。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省2463家养老机构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关停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138家。医养结合持续推进,全省共有护理院、康复医院、设置医疗设施的养老机构等医养结合机构474家,总量居全国前列,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18.1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0.2%。徐州、南通、苏州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55.6%。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1万余人。成功举办“2017江苏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全省有2人被评为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109人被表彰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7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敬老文明号”。组织开展敬老月“十个一”活动,产生广泛影响。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主体任务,形成地名普查成果49.53万条。撤县设市有序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平安边界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试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广受群众欢迎。惠民、绿色、生态殡葬改革持续推进,我省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地区。
三、取得了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新进展。省委、省政府在社区治理与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全省街道(乡镇)基本实现“政社互动”全覆盖,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民政部确定3家“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我省占一席。社区协商、“三社联动”综合试点进展顺利,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效应。顺利完成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选民登记率和参选率分别达到99%和94.6%。改造提升或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增城乡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近7.8万平方米。切实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全省共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692个,注册登记社会组织8.76万家,为全国最多;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社洽会”等活动普遍开展。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省级完成了两批共218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设立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全面启动了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苏陕扶贫协作,共排出意向帮扶项目21个、意向帮扶资金2000多万元,首批已落实15个帮扶项目,帮扶款物770万元。全省持有国家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4.2万人,居全国第二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3.2万余个,扶持发展民办社工机构400多家。全省注册登记志愿者达到1338万人,约占户籍人口的16%。
四、有效加强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回应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诉求,着力完善优抚安置政策,更好保障优抚安置对象权益。全省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率达到82.8%,培训合格率为95.7%,培训合格就业率超过95%。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双拥共建,全省共成立拥军优属社会组织98个,建立社区拥军优属服务站、军人家庭服务网点、优抚之家等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1.5万多个。全省新增两个全国重点军供站,总数达到7个。修订完善了省级双拥模范创建考评标准,启动了新一轮创建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