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全面完成2017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实事有关任务
2018-02-05 15:33:39

索引号:014000802/2018-00008

分类:信息公开目录>组配分类>重点工作

发布机构: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2018-02-05

名称:省民政厅全面完成2017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实事有关任务


省民政厅全面完成2017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实事有关任务。一是落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全省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率达到82.8%,培训合格率为95.7%,培训合格就业率超过95%。二是再次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47元和611元,比去年增长5.9%和9.3%,保障标准位于全国前列。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410元。三是加快城乡低保统筹的步伐,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达到1.06:1,完成了1.09:1的考核任务。四是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照70%以上比例给予救助,全省共资助参保参合218万人,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次均救助1152元。五是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造提升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实事工程,新增城乡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近7.8万㎡,94%的城市社区和88%的农村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和谐社区建设标准。六是全面保障全省农村留守儿童20.6万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后减少留守儿童3.6万人,减幅14.8%,无人监护现象彻底消除。七是全省新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2014个,超额完成了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的民生实事任务。八是完成盐城“6·23”灾后重建任务,射阳、阜宁两县集中安置点共5862套安置房,全部建成并交付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