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802/2016-00029
分类:信息公开目录>组配分类>重大项目
发布机构: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日期:2016-11-25
名称:关于2016年江苏省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说明
一、资金来源。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5号)精神,省财政预算安排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
二、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等服务设施、“智慧社区”信息化平台、社区为民服务项目等为满足基层群众需要的生产、生活服务,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民生问题等方面的支出。
三、分配依据。采取因素法分配,由基本补助资金和绩效考核资金组成。各地补助资金=基本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资金。构成比例:基本补助资金70%,绩效考核资金30%。
基本补助资金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社区数、财力系数等相关因素测算分配,各地财力系数依据江苏省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执行。
绩效考核资金根据各地近三年和谐社区建设、社区平台建设及功能发挥的评估绩效的因素测算分配。